2016年江西高级经济师考试大纲_2019高级经济师考试题_2019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
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;无效民事行为;委托代理、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。
物权的概念;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;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;物权的保护。
国家所有权、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;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;相邻关系;共有;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。
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;无效合同、效力未定的合同、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概念、种类及法律后果;缔约过失责任。
合同履行的原则;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;第三人代为履行;中止履行;代位权和撤销权。
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;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、合同解除的程序、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后果;债务抵消、提存。
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;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;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;国有独资公司。
1、著作权的保护期和限制;违反著作权法的法律责任。
2、授予专利权的条件;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;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,对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犯罪处理的法律规定。
3、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;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;注册商标的有效期、续展、转让和使用许可。
消费者权利;经营者的法定义务;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;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。
食品安全标准的主要内容;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;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范围;违反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。
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《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可知,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,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职称评审。正高级一般实行专家评审。
初级、中级、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,统一科目、统一大纲,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考试机构按职能分工组织实施。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行专家评议,综合运用成果展示、个人述职、履历分析、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,确保评审客观公正。
综上所述,2020年高级经济师将实行全国统一考试,2020年最新高级经济师考务文件请进入>> 高级经济师考务通知栏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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